石家庄特大爆炸案,致108人死亡,凶手被称为“人间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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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小宸
编辑: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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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3·16”特大爆炸案(靳如超爆炸案)是指2001年3月16日,发生在河北石家庄的一起恶性爆炸刑事案件。
该事故造成108人死亡,38人受伤。此前靳如超还在云南谋杀1人,事后主犯靳如超被广西警方抓获,同年因犯有故意杀人罪、爆炸罪,被河北石家庄中级法院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

凶手
案件起因
案犯靳如超9岁时因耳部感染而失聪,此后他变得沉默寡言和孤独,在学校也经常受到欺负。1984年靳如超和一个叫尚美兰的女人结婚了,婚后靳如超开始各种看不惯妻子,怀疑妻子给自己戴了绿帽子,所以就经常家暴妻子。

被审
靳如超在日记中写到,他对他的家人,特别是他的前妻持怀疑态度,他将自己1988年的强奸罪定罪归咎于他们,还将1994年导致他母亲死亡的交通事故归咎于他的前妻和她的家人。
由于靳如超从小就有听力障碍,心理从很小就有点自卑,也有点扭曲,并且和所有人的关系都不好,包括自己的家人,这是造成了他走向犯罪道路的导火索。

爆炸现场
出狱后的有段时间,靳如超在石家庄摆了一个修自行车的摊子,遇到一个饥肠辘辘、蓬头垢面的女人,女人叫韦志花,云南马关县人。2000年初被人拐骗到石家庄给一个残疾人当老婆,2000年10月,她趁人不备从残疾人家里逃了出来。身无分文的她已在大街上游荡了好几天,没有饭吃,靳如超看着韦志花长相秀丽,便收留了她。

云南老家
两人很快开始同居,可是没过多久,他又原形毕露,对其实施暴行,韦志花不堪忍受跑回云南老家,靳如超追至到云南,逼迫她跟自己回老家结婚,该女子不从,发生了争执,靳如超便用柴刀将其砍死,随后潜逃。
既然已经成为杀人犯,靳如超决定杀死所有对不住他的人。
一周后,就发生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死伤人数最多的爆炸案。

特大爆炸
案件侦破
经过警察的缜密侦查,将案件嫌疑人锁定是靳如超,并成功抓捕他,被捕后的靳如超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面对记者坦言地说“是我搞的,我早就想炸他们了!”
原来靳如超一直对其邻居、继母、前妻及亲属怀恨在心,蓄意报复。

现场
3月16日凌晨,靳如超先引爆了棉纺三厂宿舍15号楼和16号楼的炸药。15号楼是其父亲和继母的住处,他和继母关系很差,16号楼是他自己的住处,他和邻居素有积怨。15号楼有1个起爆装置未能起爆,所以15号楼无人伤亡。

案犯
靳如超来到建设大街的市建一公司1号楼三单元,这是其前岳父母的住处,引爆这里的炸药。接着来到新华区电大街13号的市五金公司宿舍楼第1单元,这是其前妻住处,引爆炸药。最后,靳如超来到桥东区裕华路民进街12号,这里曾经是靳如超生母的房产,2000年被其姐姐卖掉,靳如超分得一万元,总觉得卖得太便宜,便把这里也炸了。

现场
爆炸案发生后,靳如超逃离石家庄,一路向南,很快就逃到广西北海市,如果不是警方行动迅速,其可能已经逃亡国外了。

审判
案件结束
靳如超其丧心病狂的程度让人不寒而栗。
而他的凶狠并非临时起意,而是深藏于他的性格之中。
他在社会中感到被边缘化和孤立,他可能对主流价值观表示愤慨,认为自己是被社会放弃的受害者。这使得他寻求以暴力手段来展示自己的力量和仇恨。
靳如超的冷酷和缺乏同情心。他对自己所犯下的暴行毫不后悔,并且表现出对受害者的嘲讽和残忍。这种心态表明他对伤害他人的能力没有任何疑虑或内疚感。
靳如超是极其危险的,他的行为背后可能有着多种复杂的动机和心理扭曲。他的目标是通过制造恐怖和破坏来实现自己的目的,无论这个目的是什么,都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