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最新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将面临严厉处罚。那么,如何判断自己是否符合条件呢?首先,要看你是否在广州参加工作,如果你在广州参加工作,那么你就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一、社会保险稽核办法有哪些内容?
1、报送稽核:是指通知被稽核单位和个人将有关财务帐簿、凭证及报表、资料报送进行稽核的方式。
⊙2、实地稽核:是指派出稽核小组,到被稽核单位实地进行的稽核。
⊙3、稽核调查:是由社个保险稽核部门对被稽核单位进行的调查或检查。
按稽核时间不同可分为:
⊙事前稽核
⊙事中稽核
⊙事后稽核
还可分为:
⊙1.日常稽核:它具有经常性、计划性、全面性等特点。稽核的时间可以是一年或两年,还可以追溯以前年度。日常稽核一般事前通知被检查对象
⊙2.重点稽核:是根据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集中人力、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特定的内容进行专项稽核。
⊙3.举报稽核:是根据举报线索对稽核对象进行的稽核。举报稽核可以不用提前通知被稽核对象。
二、山东省社会保险稽查办法?
(2003年6月6日山东省人民 *** 令第158号发布
根据2012年1月10日山东省人民 *** 令第250号第一次修订
根据2021年2月7日山东省人民 *** 令第340号第二次修订)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稽查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险稽查,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或者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情况,以及对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支付、管理、运营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第三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进行的稽查,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社会保险稽查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稽查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本统筹范围内的社会保险稽查工作。
第六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统称社会保险稽查机构)进行社会保险稽查,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参加社会保险单位或者个人的与社会保险有关的用人情况、财务帐簿、记帐凭证、工资报表、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进行检查;
(二)对与社会保险有关的问题和情况进行调查;
(三)对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进行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四)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第七条社会保险稽查机构进行社会保险稽查,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二)保守在稽查中知悉的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商业秘密;
(三)为举报人保密;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