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门宴》“杀人如不能举,刑人如恐不胜”的“举”和“胜”辨析
今日续读《鸿门宴》。
今日只说一件事。
《鸿门宴》这种文章,如果仔细读,会感觉脑力被抽空,徒余躯壳耳。
原文如下----
樊哙曰:“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辞!夫秦王有虎狼之心,杀人如不能举,刑人如恐不胜,天下皆叛之。”
课本注“杀人如不能举,刑人如恐不胜”为“杀人像是怕不能杀尽,给人用刑像是怕不能用尽。举、胜,都有‘尽’的意思。”
首先,“举”字有“尽”的意思,那为什么译文是“杀尽”呢?难不成“尽”和“杀尽”一样?
其次,“胜”字有“尽”的意思,何以译文是“用尽”呢?难道“尽”和“用尽”一样?
果真如此,那“尽”是不是也可以和“吃尽”、“坑尽”、“拉尽”等等都一样呢?显然不是。
哎呀,这真是烦恼!
和我有同样烦恼的人想必有很多吧?是我走火入魔了吗?注释真的没有问题吗?
我想了大半天,觉得这两句话应该是互文修辞,司马迁为了让句子字数一样多,显然进行了省略。
只是,省略了什么呢?
我以为,补充省略之后,句子应该是“杀人如(恐)不举,刑人如恐不胜(刑)。”
一、我们分析一下“举”字
举,对举也,本义是“众人合力用手托起重物”。如果全部的东西都举起来了,没有剩下的了,这个时候,“举”字就会词性引申,生出一些和“没有剩下的了”的意思差不多的义项。
比如,《孟子梁惠王下》“以万乘之国,伐万乘之国,五旬举之”,其中的“举”字就引申为“攻克”、“拔取”。因为,万乘治国被“攻克”或“拔取”了,就“没有剩下的了”。
再比如,《周礼地官司门》“凡财物犯禁者举之。”注:“举之,没入官。”其中的“举”字就引申为“没收”,因为“没收”了,就“没有剩下的了”。
还比如,《列女传》“飞燕出生,父母不举,三日不死,乃收养之。”其中的“举”字,就是父母不双手托举孩子,也即不“抚养”孩子。
那么,此处的“举”字,就是动词“杀尽”、“穷尽”的意思,和“尽”是不同的,因为“举”作副词,是“皆”、“全”的意思。
二、我们分析一下“胜”字
“胜”字作副词“尽”讲,后面没有不跟动词的。我们总不能只说“不胜”吧?总要说“不胜…”吧。
比如,《孟子梁惠王上》: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
那么,“刑人如恐不胜(刑)”,应该译作“惩罚人像怕不尽(用刑)。”
解决了这两个问题,这一小段原文就可以得到比较好的翻译。
原文:樊哙曰:“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辞!夫秦王有虎狼之心,杀人如不能举,刑人如恐不胜,天下皆叛之。”
试译:樊哙说:“我死尚且不回避,一杯酒哪里值得推辞!秦王有老虎豺狼的心肠,杀人像(怕)不能够杀光,惩罚人像怕不尽(用刑),天下人都背叛他。”
以上。